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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作者:董 康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董康)根据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近日,《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要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采取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开展。争取到2025年,全省60%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到2030年全省所有县全部通过国家认定。

  根据《方案》,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4个一级指标,下设17个二级指标、39个指标观测点,每个指标观测点均有具体要求或量化标准。如,在一级指标“普及普惠水平”下的二级指标“普惠园覆盖率”中,要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省市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在二级指标“公办园占比率”中,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近3年公办园比例只增不减,或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再如,在一级指标“社会认可度”中,要求“依据第三方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参加省级评估的县(市、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须高于85%”。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县域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情况进行监测和复查,对出现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取消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结果纳入省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内容,并作为省级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规划目标的地区,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有关负责人等方式提出问责建议。

责任编辑:陈路

我省将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       源:《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董康)根据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近日,《江苏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要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采取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开展。争取到2025年,全省60%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到2030年全省所有县全部通过国家认定。

  根据《方案》,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4个一级指标,下设17个二级指标、39个指标观测点,每个指标观测点均有具体要求或量化标准。如,在一级指标“普及普惠水平”下的二级指标“普惠园覆盖率”中,要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省市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在二级指标“公办园占比率”中,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近3年公办园比例只增不减,或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再如,在一级指标“社会认可度”中,要求“依据第三方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参加省级评估的县(市、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须高于85%”。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县域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情况进行监测和复查,对出现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报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取消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结果纳入省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内容,并作为省级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规划目标的地区,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有关负责人等方式提出问责建议。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