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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治教 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作者:葛道凯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江苏教育报

  编者按 加快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首先要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用法治来引领、以法治为保障。7月27日,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一场“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与江苏教育现代化”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动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本报本期在1版刊发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葛道凯主持专题学习会时的讲话,同时在4版推出专题,摘编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敬请关注。

树立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治教
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葛道凯

  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工作,规范教育行为,即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具体来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活动,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矛盾,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也是长期以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经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要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着眼于“管好”,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我们要把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和教育工作各环节中,把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教的明确要求转化为教育法治工作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教育法治的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真正为教育改革发展开拓道路并保驾护航。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坚持统筹协调部署。

  全面依法治教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需要科学把握、统筹推进。

  (一)全面依法治教与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本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首要的就是健全体制机制,用法治的方式将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党对依法治教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形成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让教育法治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健全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符合法律规定、经得起实践检验;三是培养法治人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全面依法治教与坚持立德树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人是法的目的,法律是为人而存在的。因此,通过法律的形式,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价值取向。一是依法加强德育工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课程,引导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二是依法规范教学秩序。坚持基本教学秩序、教学规范是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关键。要依法严管、严抓教学秩序,把从严管理的规矩立起来,把课堂教学建设强起来,把课堂教学质量提起来。三是依法保障学生权益。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到学生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维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全面依法治教与遵循教育规律。教育发展有其基本规律,这些基本规律有着自身的稳定性。遵循教育规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就是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上接第1版)进而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共同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全方位部署,就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集中阐述了“九个坚持”,从根本上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等重大问题。“九个坚持”是探索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新成果,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的理论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围绕着“九个坚持”,服务于“九个坚持”,落实好“九个坚持”。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发挥教育法治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不可纸上谈兵,而要把管用有效、解决问题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检验标准。

  (一)推动科学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核心环节。一要着力增加制度供给,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如学前教育、教育督导、学校安全等,推动国家、省级层面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二要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修订、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三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暂不具备立法条件的,推动出台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

  (二)严格公正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教育执法体制,完善教育执法程序,严格教育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治教体制。二要把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作为依法履职、转变治理方式的重要手段,通过执法活动推动教育类法律实施,推进教育依法治理。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制度,凡是教育行政业务处室的工作人员均应取得执法资格。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实现教育行政执法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全面有效普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一要更加突出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的培养,依托丰富的高校法治资源优势,坚持不懈地普及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二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归根结底还是要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否则,依法治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依法深化教育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另一方面,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教育改革的公信度和参与度,使教育改革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保障各项教育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比如,我省新一轮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广泛征求、充分吸收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二)依法保障自主办学。进入新时代,教育管理的重要目标是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转变。一要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学校自主办学。二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托“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转变,进一步深挖潜力,把应该下放、能够下放的权力事项都放下去,提高下放权力事项的含金量,着力解决好学校不会接、不敢接、不愿接的问题,真正放出活力和效率,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品质。三要转变监管方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灵活采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形式,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三)依法维护和谐稳定。新时代,教育改革再出发,必须处理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一要自觉摒弃不合时宜的传统习惯和惯性思维,将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凡是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使重大决策的出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三要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畅通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渠道反映诉求、主张权利。

  全面依法治教是教育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的依法治教工作一定会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责任编辑:陈路

树立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治教 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       源:江苏教育报  

  编者按 加快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首先要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用法治来引领、以法治为保障。7月27日,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一场“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与江苏教育现代化”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动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本报本期在1版刊发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葛道凯主持专题学习会时的讲话,同时在4版推出专题,摘编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敬请关注。

树立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治教
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葛道凯

  依法治教,就是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工作,规范教育行为,即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具体来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活动,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矛盾,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也是长期以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经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要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着眼于“管好”,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我们要把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和教育工作各环节中,把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教的明确要求转化为教育法治工作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教育法治的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真正为教育改革发展开拓道路并保驾护航。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坚持统筹协调部署。

  全面依法治教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需要科学把握、统筹推进。

  (一)全面依法治教与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本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首要的就是健全体制机制,用法治的方式将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党对依法治教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形成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让教育法治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健全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符合法律规定、经得起实践检验;三是培养法治人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全面依法治教与坚持立德树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人是法的目的,法律是为人而存在的。因此,通过法律的形式,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价值取向。一是依法加强德育工作。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课程,引导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二是依法规范教学秩序。坚持基本教学秩序、教学规范是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关键。要依法严管、严抓教学秩序,把从严管理的规矩立起来,把课堂教学建设强起来,把课堂教学质量提起来。三是依法保障学生权益。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到学生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维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全面依法治教与遵循教育规律。教育发展有其基本规律,这些基本规律有着自身的稳定性。遵循教育规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就是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上接第1版)进而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共同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全方位部署,就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集中阐述了“九个坚持”,从根本上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等重大问题。“九个坚持”是探索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新成果,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的理论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围绕着“九个坚持”,服务于“九个坚持”,落实好“九个坚持”。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发挥教育法治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不可纸上谈兵,而要把管用有效、解决问题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检验标准。

  (一)推动科学立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核心环节。一要着力增加制度供给,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如学前教育、教育督导、学校安全等,推动国家、省级层面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二要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修订、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三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暂不具备立法条件的,推动出台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

  (二)严格公正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教育执法体制,完善教育执法程序,严格教育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治教体制。二要把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作为依法履职、转变治理方式的重要手段,通过执法活动推动教育类法律实施,推进教育依法治理。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制度,凡是教育行政业务处室的工作人员均应取得执法资格。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实现教育行政执法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全面有效普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一要更加突出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的培养,依托丰富的高校法治资源优势,坚持不懈地普及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二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必须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归根结底还是要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否则,依法治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依法深化教育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另一方面,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教育改革的公信度和参与度,使教育改革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保障各项教育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比如,我省新一轮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广泛征求、充分吸收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二)依法保障自主办学。进入新时代,教育管理的重要目标是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转变。一要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学校自主办学。二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托“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转变,进一步深挖潜力,把应该下放、能够下放的权力事项都放下去,提高下放权力事项的含金量,着力解决好学校不会接、不敢接、不愿接的问题,真正放出活力和效率,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品质。三要转变监管方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灵活采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形式,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三)依法维护和谐稳定。新时代,教育改革再出发,必须处理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一要自觉摒弃不合时宜的传统习惯和惯性思维,将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凡是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使重大决策的出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三要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畅通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渠道反映诉求、主张权利。

  全面依法治教是教育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的依法治教工作一定会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