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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有针对性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作者:董 康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董康)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我省中小学幼儿园防范易发问题、消除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强化的若干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安全制度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学校认真梳理涉及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度缺失的,要迅速制定;制度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要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推动学校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三落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欺凌和暴力、心理健康、防范溺水、预防网络沉迷等方面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活动吸引力。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操作规程有关要求,开展经常性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各设区市要建设至少1个综合性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或体验场馆,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建设综合性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或体验场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消防、交通、防灾等各类有特色的校内体验场所,面向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把安全知识纳入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并组织实施必要的考核。

  《通知》对强化学校门口管理专门提出要求,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完善“护学岗”制度,确保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配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实施错峰上下学,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区域,避免人员、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聚集停留。强化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严防无关人员和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通知》还指出,要强化风险预警防范。结合本地安全形势,参照《学校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指引》,深入分析历年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特点和规律,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健全完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关注教职员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动向,协助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

责任编辑:陈路

我省有针对性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       源: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董康)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我省中小学幼儿园防范易发问题、消除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强化的若干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安全制度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学校认真梳理涉及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度缺失的,要迅速制定;制度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要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推动学校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三落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欺凌和暴力、心理健康、防范溺水、预防网络沉迷等方面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活动吸引力。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操作规程有关要求,开展经常性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各设区市要建设至少1个综合性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或体验场馆,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建设综合性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或体验场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消防、交通、防灾等各类有特色的校内体验场所,面向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把安全知识纳入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并组织实施必要的考核。

  《通知》对强化学校门口管理专门提出要求,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完善“护学岗”制度,确保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配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实施错峰上下学,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区域,避免人员、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聚集停留。强化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严防无关人员和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通知》还指出,要强化风险预警防范。结合本地安全形势,参照《学校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指引》,深入分析历年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特点和规律,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健全完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关注教职员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动向,协助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