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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督实导 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者:马 荣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涟水县政府副县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 马荣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涟水县积极探索驻点式、邀请式、菜单式督导,以督导为支点撬动全县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我们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让教育督导“穿上了铠甲” “长出了牙齿”“放开了手脚”。

  打好“宣传”牌,提升教育督导参与度

  一是多层次学习《条例》。将2022年3月定为《条例》学习月,印发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方案,组织督学、中小学校长、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层次深入学习,全面了解《条例》内容,把握《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筑牢理论基础。

  二是全覆盖讲解《条例》。组织宣讲组,分片区深入中小学校,深入责任督学队伍,积极开展宣讲和解读,进一步明晰教育督导功能、方法与要求,全面营造学习使用和贯彻落实的热潮。

  三是立体化宣传《条例》。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宣传《条例》内容与要求,发掘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进经验与典型案例,形成社会了解、群众关心、师生支持的良好氛围。

  打好“落实”牌,推动教育督导见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建立“双减”联席会议制度,将作业管理纳入“双随机”督导必查项目和督导考核,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指导学校实施“作业指导+X”课后服务模式。同时,围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组织多部门联合督导,通过约谈机构负责人、协助转型等方式,全县原审批的85所校外培训机构全部转型或注销。

  二是全面规范办学行为。聚焦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开展菜单式跟踪督导,分类制订规范方案,实行一校一策,切实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比例大幅压减。

  三是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强师德、勇担当、讲奉献,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启动“涟尚名师”评选工程,抽选30名责任督学组成6个督导组,围绕教师在岗履职情况、是否进行有偿家教等开展驻点式督导。推动制订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方案,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和各学段教师二次绩效分配指导意见,大幅提高教师待遇。

  打好“保障”牌,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督学培训和学习交流机制,完善督学考评制度,不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配足督导人员。全县设立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5名,在教体局设立督导科,核定编制5人,具体履行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聘任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专家督学166名、督导专家组成员45名。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2年安排督导专项经费92万元,用于保证教育督导办公条件,保障兼职督学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费用补助。

  教育督导任重道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省市督导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将以贯彻落实《条例》和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重塑涟水教育辉煌”目标,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改革,更好发挥责任督学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推动作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责任编辑:陈路

真督实导 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       源:江苏教育报  
作       者:马 荣

  ■涟水县政府副县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 马荣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涟水县积极探索驻点式、邀请式、菜单式督导,以督导为支点撬动全县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我们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让教育督导“穿上了铠甲” “长出了牙齿”“放开了手脚”。

  打好“宣传”牌,提升教育督导参与度

  一是多层次学习《条例》。将2022年3月定为《条例》学习月,印发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方案,组织督学、中小学校长、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层次深入学习,全面了解《条例》内容,把握《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筑牢理论基础。

  二是全覆盖讲解《条例》。组织宣讲组,分片区深入中小学校,深入责任督学队伍,积极开展宣讲和解读,进一步明晰教育督导功能、方法与要求,全面营造学习使用和贯彻落实的热潮。

  三是立体化宣传《条例》。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宣传《条例》内容与要求,发掘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进经验与典型案例,形成社会了解、群众关心、师生支持的良好氛围。

  打好“落实”牌,推动教育督导见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建立“双减”联席会议制度,将作业管理纳入“双随机”督导必查项目和督导考核,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指导学校实施“作业指导+X”课后服务模式。同时,围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组织多部门联合督导,通过约谈机构负责人、协助转型等方式,全县原审批的85所校外培训机构全部转型或注销。

  二是全面规范办学行为。聚焦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开展菜单式跟踪督导,分类制订规范方案,实行一校一策,切实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比例大幅压减。

  三是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强师德、勇担当、讲奉献,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启动“涟尚名师”评选工程,抽选30名责任督学组成6个督导组,围绕教师在岗履职情况、是否进行有偿家教等开展驻点式督导。推动制订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方案,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和各学段教师二次绩效分配指导意见,大幅提高教师待遇。

  打好“保障”牌,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督学培训和学习交流机制,完善督学考评制度,不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配足督导人员。全县设立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5名,在教体局设立督导科,核定编制5人,具体履行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聘任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专家督学166名、督导专家组成员45名。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2年安排督导专项经费92万元,用于保证教育督导办公条件,保障兼职督学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的费用补助。

  教育督导任重道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省市督导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将以贯彻落实《条例》和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重塑涟水教育辉煌”目标,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改革,更好发挥责任督学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推动作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