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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美德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9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美德榜样,弘扬中华美德,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和传播向上、向善、追求高尚美德的社会正能量,经省教育厅批准,省教育基金会与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决定在全省大中小学生中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活动旨在以榜样的力量为引领,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对中国梦的认同与追求,不断提高中国传统文化的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让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61月~5月。 

  三、参评对象

  江苏省内大、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学生,包括户籍不在江苏、但在江苏学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推荐。近2年已获得国家及省级相关表彰的无新的突出事迹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参评条件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会普遍赞誉,且在以下4个方面或其中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先进事迹感人至深,美德故事广为传播,发挥着模范引领作用,传递出榜样的正能量: 

  1.爱国:爱国爱党、关心集体、志存高远、成才报国; 

  2.敬业:勤奋好学、热爱劳动、创新进取、勤俭自强; 

  3.诚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行合一、正直善良; 

  4.友善:言行文明、尊师孝亲、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五、评选程序

  1.事迹材料选送(1月20日~3月19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向各中小学转发通知,并组织各校对照参评条件积极、认真、实事求是地推荐优秀学生,填写推荐表,并附以学校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生活照,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加盖公章,择优推荐上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省辖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评委会。各省辖市直管学校的推荐纳入所在区教育局范围。原则上每县(市、区)教育局可推荐2名。 

  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认真组织推荐,填写推荐表,并附以学校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和生活照,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评委会。原则上每所高校可推荐1名。 

  各省辖市教育局和各普通高校请于319前,将推荐材料寄送至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汤雯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33号,邮政编码:210036,联系电话025-86381310),同时发送电子版到jsenews@qq.com 

  2.活动宣传报道(1月20日~5月31日) 

  ①集中宣传(1月20日~4月8日) 

  《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江苏高教》、江苏教育网、江苏教育新闻网等主流教育媒体通过纸媒、网页、微信、微博等刊发活动通知,推出美德学生人物通讯。 

  江苏教育新闻网上线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专题网页,集中宣传展示候选学生的优秀事迹。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小学校门户网站,转发通知、添加链接。 

  ②深入宣传(4月9日~5月31日)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编辑记者,联合候选人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对入围学生进行深层次采访,完成文字稿件撰写和照片拍摄、视频制作文字稿件在《江苏教育报》 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专栏内刊发,并在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相关新媒体平台发布。同时,邀请中央驻苏媒体、省市主要媒体刊发、转载活动的有关报道和消息。 

  3.人物评选公示(4月1日~5月1日) 

  ①初评遴选(4月1日~4月8日) 

  在评委会领导下,由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牵头,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参评人选进行初审,经综合评议后遴选出20位 “2016美德学生候选人。 

  ②网络投票(4月9日~4月20日) 

  江苏教育新闻网制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终评投票网页,全省各地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20“2016美德学生候选人进行投票。 

  ③终评、公示(4月21日—5月1日) 

  4月下旬召开终评会议,综合网络票选等各方面情况,最终评出10“2016美德学生10“2016美德学生提名奖人选,并通过江苏教育新闻网和江苏省教育基金会网站予以公示。 

  六、表彰奖励

  1. 5月,举行“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表彰仪式,对获选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奖杯和其它适当的奖励。 

  2. 汇编出版《“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优秀事迹》,同时邀请社会媒体对“2016美德学生”进行广泛宣传。 

  七、评选机构

  为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成立“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评委会。评委会由省教育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香港南联教育基金负责人、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负责人等组成。    

  附】“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美德学生”推荐表

江苏省教育基金会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16118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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