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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充分展示、广泛宣传学前教育工作者忠诚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感人事迹,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注,深入推进全省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江苏学前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谱写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美好篇章,经省教育厅批准,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决定联合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评委会。评委会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田家炳基金会和省教育基金会负责同志等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厅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省辖市教育局负责人。 

  二、参评对象 

  长期坚持在全省城乡公、民办幼儿园保教工作第一线, 在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获得社会广泛赞誉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和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保育员(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近两年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幼儿教师一般不再推荐(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  

  三、参评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幼教、爱园如家、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生如子、诚信自律,在教师群体中发挥引领作用。 

  3.业绩突出。业务精湛、科学保教、成绩显著,全面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4.社会赞誉。事迹感人、同行认可、家长满意,深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四、评选程序 

  1.推荐、材料选送(215430 

  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向各幼儿园转发通知,并组织各幼儿园对照参评条件认真推荐,填写推荐表,并附以幼儿园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和生活照,推荐材料加盖幼儿园公章,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加盖公章,择优推荐上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省辖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评委会。各省辖市直管幼儿园的推荐纳入所在区教育局范围。原则上每县(市、区)教育局可推荐3名。 

  各省辖市教育局请于430日前,将推荐材料寄送至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汤雯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33号,邮政编码:210036,联系电话:025-86381310),同时发送电子版到jsenews@qq.com 

  2.活动宣传报道(215820 

  宣传发动阶段(215430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通知精神,通过报纸、网络、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氛围。 

  集中宣传阶段(5161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力量,对各地推荐的候选教师进行采访,撰写专题报道稿件。江苏教育新闻网上线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专题网页,展示候选教师优秀事迹。 

  深入宣传阶段620—8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编辑记者,联合候选人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对获评教师进行二次采访,完成文字稿件撰写和照片拍摄、视频制作。文字稿件在《江苏教育报》《早期教育》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专栏内刊发。 

  3.人物评选公示(61825 

  初评入围阶段61—610 

  在评委会领导下,由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牵头,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参评人选进行初审,经综合评议后遴选出20 “2016最美幼儿教师候选人。 

  公示投票阶段610—620 

  由江苏教育新闻网制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终评阶段投票网页,接受各地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网络票选。 

  终评公示阶段(821—825 

   8月下旬召开终评会议,综合终评网络票选等各方面情况,最终评出10“2016最美幼儿教师10“2016最美幼儿教师提名奖人选,并通过江苏教育新闻网和江苏省教育基金会网站公示。 

  五、表彰奖励 

  1.9月上旬,举行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表彰仪式,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邀请中央和省级媒体广泛报道。 

  2.组织20最美幼儿教师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专题培训或讲学、考察。 

  3.出版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优秀事迹汇编。 

  附】“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6最美幼儿教师”推荐表

江苏省教育基金会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1622日   

责任编辑:汤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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