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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6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各设区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用榜样的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更好发挥美德少年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塑造美好心灵、养成良好习惯、提升道德素养,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决定开展第四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美德好少年 

  二、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 

  成立第四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活动组委会”)。省活动组委会主任由省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担任。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推选范围 

  年龄在6—17周岁(2000630——2011630日之间出生)的江苏未成年人均可推荐(包括户籍不在江苏、但在江苏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的未成年人)。已获前三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选标准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崇德向善、崇尚文明、明礼诚信、全面发展,得到所在学校师生和社区(村)居民的普遍认可,且在以下三个方面或某个方面事迹突出: 

  1. 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自强自立、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 

  2. 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3. 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充满爱心、乐于助人。  

  五、推选程序 

  1. 发布推选办法(1月中旬)。主办单位下发推选活动通知,并在省级主要媒体发布推选标准和办法,正式启动推选工作。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告推选活动,让更多的人知晓和参与。 

  2. 组织择优推荐(1月中旬—3月中旬)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参与推选活动。各设区市要根据推选标准和程序,按照综合考量、好中选优的原则,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10名候选人,于320前统一将推荐报告、候选人推荐表3张生活照片,寄(送)至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电话(传真):025-88802692;电子邮箱jsmdsn@163.com 

  3. 集中公示评选(3月下旬—4月上旬)一是省活动组委会成立由各方代表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人选(共130名)进行集中投票。二是组织千名公众代表实名投票。请各设区市遴选推荐100名公众代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教师、中小学生等,于320前将公众代表基本信息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选票由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寄达代表本人,本人填写后43前签名寄回。 

  在此基础上,省活动组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两类投票情况进行汇总加权统计,并根据得票率由高到低列出排名顺序,提出第四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建议名单,并在省级主要媒体公示建议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 公布推选结果(4月中旬—5月底)。在公示基础上,省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第四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正式人选,报省文明委审定后,印发推选结果通知。适时组织举办颁奖仪式和实践营活动。 

  六、活动宣传 

  1. 提高知晓率。启动阶段,省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省级主要媒体报道推选活动启动消息。在江苏文明网开设活动专题网页,组织全省中小学校校园网进行链接,形成“千网联动推选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 

  2. 扩大参与度。推荐阶段,各地要以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为重点,利用各类校园网、网上家长学校,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引导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活动。省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省有关媒体走进校园,在省电视台开播专题节目,在扬子晚报开设专栏,使推选活动热在校园、热在青少年。 

  3. 传播好美德少年故事。评选阶段,请各设区市根据“十大美德少年标兵”建议人选的事迹,组织制作3分钟的微视频(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省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微博江苏、微讯江苏、扬子晚报微信、荔枝新闻客户端、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文明江苏公共微信号、网上家长学校等平台进行传播。省电台制作专题节目,讲述美德少年故事。 

  4. 放大美德少年正能量。推选后期,以美德少年事迹为原始素材,组织编创美德少年系列文学丛书,并开展进校园活动,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感受美德少年优良品格。组织开展“我与美德有约”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全省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从小做有道德的人。 

  七、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美德少年推选活动,是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把动员更多未成年人参与贯穿推选活动全过程,使活动成为加强文明校园创建、深化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礼遇美德少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推选活动取得实效。 

  2. 确保推选质量。按照推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大范围挖掘未成年人中美德典型。要严把推荐人选事迹关,确保真实可靠,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过硬、各方面反映好的未成年人推选出来,使最终推选的美德少年立得住、传得开,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青少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3. 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网络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抓住重要节点,加大对推选活动和美德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营造全社会支持和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第四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推荐表》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联 

   

  江苏省关工委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江苏省广电总 

  2017112 

    


责任编辑:李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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