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美德的人
——南通市启秀中学姚心怡同学先进事迹
姚心怡,女,南通市启秀中学初三(1)班学生。作为一名共青团团员,她能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上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异;作为班长、体育课代表,在学校及班级工作中,能出色地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多次受到学校的表彰。她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有较好表现,是同学的学习好榜样,是老师的得力小助手。
作为一名中学生,她深知自己的主要任务就是刻苦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成为老师的梦想。因此她能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勤奋认真,计划具体,做到提前预习、质疑反思、总结归纳。在课堂上带着强烈的求知欲望认真听讲,注意力集中,始终跟随着老师的思路汲取知识,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会尽最大努力克服,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学习习惯。尽管初三的课业繁重,但是能规划好自己的学习任务,保证当天的计划当天完成,各门科目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列。良好的学习习惯受到老师和家长的肯定。在学习好功课的同时,在生活上坚持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到自主自立,提高自己适应环境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入学后每学期均被评为校 “三好学生”。
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她热爱祖国,热爱集体,有很强的集体意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家孝顺长辈,在校尊敬老师,能按时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无论是学校里的文明监督岗、演讲社团工作,还是班级里的班长、课代表亦或是副团支书,每项工作她都做得格外认真,经常得到老师及同学的好评。她愿意为班级、为同学服务,正因为如此,对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总是不折不扣、有条不紊地完成,她处处以身作则,以大局为重,毫不吝惜牺牲个人时间,每当班级布置劳动任务时,就带领同学认真完成,脏活、累活,带头干,抢着干,为同学树立了榜样。她爱护公物,从不破坏学校的一草一木,有节约用水、用电,低碳环保的好习惯。不仅如此,还经常阻止同学破坏公物的行为,义务担任宣传员。在为班级服务的同时,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少先队员”。
作为一名少年,她能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她觉得,个人的进步是渺小的,只有让全体同学都进步,那才是一件大乐事。因此,课余时间不仅和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一起谈心得、交流学习经验,争取更大进步,还与其他班干部一起主动关心班上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为了帮助他们,总是百问不厌、耐心细致地讲解,认真检查他们的作业。在她的热忱帮助下,班上的几名后进生在各方面都有较大的进步。当发现有同学情绪低落时,她总会先了解原因,然后开导她们,帮助克服困难。在同学心目中,姚心怡是她们的知心姐姐。她善良有爱心,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捐款义卖活动中,总是精心准备,慷慨解囊;各项公益活动,总是积极参加,寒假里,冒着严寒,与同学们相约为福利院的孤寡老人读书读报,为他们带去精神食粮和欢声笑语,受到爷爷奶奶的欢迎,面对因落花而伤情的爷爷,在安慰之余她也明白,即使垂垂老矣,但万物总有存在的价值,也许没有多少沧桑的容颜能在时间的翻云覆雨间抵得住岁月的更迭,但只要心存希望,不浮躁,不盲目地去面对,把握住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终能超越这局限。她认为,所谓美德也许正是这点滴感悟中的真情实意吧!暑假里,她积极参加体育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理工作,为城市的文明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她爱好广泛,乐观自信,不论是在英国游学,还是在如东拓展,亦或学校及班级演出处处活跃着她的身影,积极参加学校校园文化艺术节获得佳绩,荣获校园文明提示用语征集一等奖,校田径运动会盘踢毽子第六名等。观看法制节目是她的又一大爱好,通过普法教育,她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认识到知法、懂法、遵法的重要性,不仅在生活中模范遵守,还多次参加校内外各项普法教育活动,曾被评为2011年度南通市“学法小童星”。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她也深谙“美德”一词的厚重,也明白要走的路还很长,但她会用自己的正直和善良为歌、热心与宽容为曲,弹奏暖人心扉的歌;她会用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为笔、进取和奋发为墨,书写充满希望的画;她相信,爱心、恒心、信心、诚心终会助她托起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