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收受礼金不是简单的职业道德问题,达到一定数量后应定性为职务犯罪,以受贿罪论处,不让我们的孩子输在道德起跑线上。”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监察厅副厅长洪慧民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交大会发言,剑指愈演愈烈的校园潜规则。
洪慧民在调研暗访中发现,老师在过年过节收受家长礼金,在全国范围内都存在,在有些地方,向老师送礼已经超越潜规则成为社会常态,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尤甚。“我们的调查表明,50%以上的家长表示曾给教师送过礼,85%以上的家长表示知道有家长给教师送礼,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这些地区教育部门近3年的举报平台上,相关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举报数和查处数都是0。”洪慧民说。
最令洪慧民担忧的是,包括教育主管部门和家长在内的相当多的受访者把这种行为和尊师重教、礼尚往来相混淆,教育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也缺乏责任担当。“老师的服务对象是孩子,教师的职业特点要求他们必须要成为社会的道德标杆。教师收礼成风,成为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活生生的‘人际关系教育片’,扭曲了孩子的价值观,‘不能腐’的思想道德底线在幼年时就受到挑战。”洪慧民说。
洪慧民建议,“两高”对这一问题作出司法解释,明确教师收礼属于“违法收受”,存在“利益交换”,同时明确教师收受礼品礼金金额可以跨年度、多人次合并计算,用法治为这种行为套上枷锁,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查处一批情节恶劣的案件并公开曝光,形成威慑。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