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扬州广陵这样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9 来源: 《江苏教育报》

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11月3日下午,位于扬州市广陵区的秦学教育培训中心接到了限期停业整顿通知书,这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广陵区开出的第51张整顿通知书。

  “目前,我们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主要采取划片常态检查+随机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秦学教育没有办学资质的行为就是我们在常态检查中发现的。”该区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科长闵洁介绍说。

  为保障执法效果,该区按照上级要求,专门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民政局、城管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多部门全部参加,整治行动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彻底改变了以往“多头管理、行动散乱”的局面,直接拧成了打击校外培训机构的“重拳”。

    记者了解到,近三个月内,广陵区已对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重点突击检查了60家,共注销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3家,停办4家,限期整改53家。

  “为保证执法的合法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我们所有的执法流程都是依法依规。”闵科长介绍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下发的通知书并没有简单地套用以往的文书格式,而是专门起草并经过区法制办和专业律师把关,目的就是保障行政执法严谨规范。”

  记者现场看到,这份教育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仅明确指出了整改对象及违规行为,还具体标明了法律依据、整改要求等要素,并且附上调查(询问)笔录,详细告知调查人的执法证号和被调查人的基本权利,当事人认可后现场签字确认。

  从目前执法检查的结果来看,广陵区校外培训机构主要存在着证照不全、安全隐患、违规收费、超范围经营、超前辅导等方面问题。“检查仅仅是一个开始,在‘堵’的同时,我们还要注重‘疏’,就是对那些具备办证条件的,积极指导其办证,以此保证全区的培训市场规范有序。”该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表示。

健全标准,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准入门槛

  张老师是夏恩英语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在10月26日召开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政策宣讲会上,他代表校外培训机构宣读了《公开承诺函》。“目前的教育培训市场确实比较混乱,我们也希望能通过集中治理行动,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张老师说。

    为更好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广陵区双管齐下,在不断加大检查力度的前提下,出台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举办主体、机构名称、场地设施、章程制度、师资队伍、培训教材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例如场地要求,由于广陵区地处老城区,该标准要求所有的培训用房均需要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统一出具报告,这样就一举解决房屋安全和消防要求等问题,最大程度保障了安全管理需要。

  与《设置标准》一同出台的还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许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广陵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广陵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材料清单》《广陵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机构章程》等,举办者对照这些材料,所有的要求一目了然。

  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该区还特意附带了一张红色的宣传单,对整改期限、材料下载网址和办理流程都进行了友情提醒。秦学教育的负责人郑老师坦言:“我们也因为证照不全,被列入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但区教育局并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采取了许多关怀性的举措,方便我们进行整改,现在我们正按照要求积极准备材料,争取尽快办齐相关手续。”

划定红线,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兼职

  10月9日,广陵区专门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会,会议专门对《广陵区教育系统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其中“六条禁令”的推出让人眼前一亮。

  “六条禁令”主要针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有偿补课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的行为,其中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为保证“六条禁令”的“落地生根”,广陵区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举措,主要包括:发放问卷调查表和师德师风监督卡,公开区监委、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家长随机访谈,专项督查和突击检查等。

  “我们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每一名老师都填写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表》。同时,我们还以年级、班级为单位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的情况,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广陵小学邰晓霞校长告诉记者。

该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教育系统对教师的有偿家教、校外兼职等行为保持了最高压的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从目前情况看,这项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责任编辑:周灵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