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巧用“四则运算”促校外机构长效治理

作者:邓 佳 发布时间:2019-06-1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邓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以来,扬中市多部门通力协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体系。

  善于做“加法”,凝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作力度,各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执法,以强势执法力度和执法密度,形成高压态势,严防治理反弹;加强社会监督员监管力度,对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无死角巡查,常态化监管,建立信息月报制度,确保监管有迹可查、有效到位,持续加强明查暗访及“回头看”;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共同为孩子减负减压,通过讲透政策、说清情况、赢得理解、争取支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通过这一系列的“加法”,形成部门齐抓共管、信息上下互通、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治理工作格局。

  勇于做“减法”,消除各项隐患。减少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严禁超前超标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课程未备案,严禁从事学科类培训教师无教师资格证,严禁收费跨度超过三个月等;减少机构场所安全隐患,统一标准,要求机构做好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建设,严格把握审批和年检过程中对机构场地的安全要求标准,同时,不定期开展安全突击检查,最大限度保障场所安全;减少机构管理上的缺陷,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机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及系统,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师资情况、年检情况等相关信息。用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管方式,为机构的问题清单做“减法”,切实消除机构的各项隐患,推动长效治理出实效。

  勤于做“乘法”,完善体制机制。加倍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年检年报制度,黑白名单公布制度等;加倍健全责任机制,发布《扬中市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倍规范设置标准,出台《扬中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办法》(修订),指导机构依据标准规范办学。通过“乘法”运算,加倍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保障长效治理稳步实施。

  敢于做“除法”,破除治理困境。破除为治理而治理的困境,探索实施《扬中市校外培训机构等级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以后,将实现专项治理与年检、常态化联合管理相结合的状态,持续实现全年联动监管;破除越治理举报越多的困境,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有举报必查,有违规必纠,以真抓实干、严抓严管的态度,发挥“点上威慑,面上治理”的效果;破除治标不治本,光堵不疏的困境,积极推行更大范围,更多形式的志愿导学及课后服务,有效降低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被动需求,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用一个个创新举措,一次次务实尝试,为机构长效治理的诸多难题做“除法”,促进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能事半功倍。在善始善终中善作善成,在持续用力中久久为功。

  (扬中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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