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两办《意见》 常州建立特约教育督导员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常州市教育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聚焦我国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4条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丰富教育督导形式,切实把“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落在实处,3月1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常州市特约教育督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进行改革。此项制度凸显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人员更广泛。特约教育督导员是在现有督学和特约督学基础上的一次拓展,教育系统以外的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人民团体成员,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察访员等,符合选聘基本条件的,都可以经有关单位推荐,按程序择优选聘为市特约教育督导员。

  二是导向更鲜明。特约教育督导员的选聘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关心支持”三大原则,以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凝聚教育发展合力为价值导向,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认识,推动建立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机制更灵活。特约教育督导员可根据邀请参加相关教育督导工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开展调研活动。特约教育督导员还可以就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书面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办报告,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协调处理。同时,为切实提高特约教育督导员履职监督能力,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市教育局还将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例会、调研督查等方式进行“岗位赋能”。

  据了解,由市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的首批8名特约教育督导员将于近期受聘履职。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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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两办《意见》 常州建立特约教育督导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       源:常州市教育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聚焦我国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4条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丰富教育督导形式,切实把“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落在实处,3月1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常州市特约教育督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进行改革。此项制度凸显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人员更广泛。特约教育督导员是在现有督学和特约督学基础上的一次拓展,教育系统以外的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人民团体成员,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察访员等,符合选聘基本条件的,都可以经有关单位推荐,按程序择优选聘为市特约教育督导员。

  二是导向更鲜明。特约教育督导员的选聘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关心支持”三大原则,以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凝聚教育发展合力为价值导向,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认识,推动建立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机制更灵活。特约教育督导员可根据邀请参加相关教育督导工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开展调研活动。特约教育督导员还可以就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书面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办报告,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协调处理。同时,为切实提高特约教育督导员履职监督能力,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市教育局还将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例会、调研督查等方式进行“岗位赋能”。

  据了解,由市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的首批8名特约教育督导员将于近期受聘履职。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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