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权威才能“长牙齿”

作者:李友龙 发布时间:2020-04-24 来源: 《江苏教育报》

  ■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李友龙

  结果运用一直是撬动教育督导发展的杠杆,是提升教育督导效能的支点,是教育督导“长牙齿”的关键所在。《意见》振奋人心,就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包括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在内的八个方面的问责手段。根据《意见》要求,要真正树立督导权威,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把握好向外和向内的关系 树立督导权威,对外要提高工作标准,对内要加强自身建设。督导前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吃透上级精神,做到依法依规督导。要深入调研,摸清底数,通过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以往整改报告以及各类有效数据,对被督导学校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办学发展中的优势、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详细了解,做好翔实的资料准备,确保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督导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对所有督导对象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

  向内要求科学专业。队伍要专业,加强督导队伍自身建设,及时调整更新督学队伍,建立完善督导专家库,定期开展岗前培训和专项培训,提升督学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管理要专业,以规范督导行为为重点,加强督学队伍管理,如南通市出台的“南通教育督导十不准”,对督导活动全过程列出清单,提出禁止性要求,就是很好的探索。督导要专业,加快构建督导模式,科学开展对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督学的工作指导,加强县市区之间、督学与学校、督学与社会等领域的“互促共生”,提高教育督导效能。

  把握好独立和借力的关系 《意见》再次强调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首先,要从机构上确保其独立性,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其次,要从法律上确保其独立性。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再次,要在经费上确保其独立性,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同时,教育督导并非身在真空,在确保其独立性的基础上,更要善于借力。一是借督委会成员单位之力。教育督导部门应充分运用好督委会这一平台,定期提请市政府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专题研究相关问题,进一步凝聚各部门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共识,推动重大事项得到关注和解决。二是借教育行政部门之力。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由教育督导部门汇总后,提交主管部门,通过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推动力,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三是借第三方之力,加强设区市之间的交流合作。

  把握好激励和惩戒的关系 一方面要不吝用好激励手段。强化在评先评优方面的运用。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让督导结果真正得到兑现。强化在精神鼓励方面的运用。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研究总结,形成具有示范性的优秀案例和样本,全面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良性导向作用。

  另一方面要敢于运用惩戒手段。通过建立报告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复查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对落实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备案,予以曝光。对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提出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方面的“负面清单”。对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整改要求的相关利益主体,整合监管力量,敢于动真碰硬,最大程度地净化教育生态。

责任编辑:陈路

树权威才能“长牙齿”
发布时间:2020-04-24   
来       源:《江苏教育报》  

  ■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李友龙

  结果运用一直是撬动教育督导发展的杠杆,是提升教育督导效能的支点,是教育督导“长牙齿”的关键所在。《意见》振奋人心,就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包括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在内的八个方面的问责手段。根据《意见》要求,要真正树立督导权威,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把握好向外和向内的关系 树立督导权威,对外要提高工作标准,对内要加强自身建设。督导前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吃透上级精神,做到依法依规督导。要深入调研,摸清底数,通过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以往整改报告以及各类有效数据,对被督导学校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办学发展中的优势、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详细了解,做好翔实的资料准备,确保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督导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对所有督导对象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

  向内要求科学专业。队伍要专业,加强督导队伍自身建设,及时调整更新督学队伍,建立完善督导专家库,定期开展岗前培训和专项培训,提升督学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管理要专业,以规范督导行为为重点,加强督学队伍管理,如南通市出台的“南通教育督导十不准”,对督导活动全过程列出清单,提出禁止性要求,就是很好的探索。督导要专业,加快构建督导模式,科学开展对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督学的工作指导,加强县市区之间、督学与学校、督学与社会等领域的“互促共生”,提高教育督导效能。

  把握好独立和借力的关系 《意见》再次强调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首先,要从机构上确保其独立性,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其次,要从法律上确保其独立性。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加快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地方出台配套法规政策,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再次,要在经费上确保其独立性,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同时,教育督导并非身在真空,在确保其独立性的基础上,更要善于借力。一是借督委会成员单位之力。教育督导部门应充分运用好督委会这一平台,定期提请市政府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专题研究相关问题,进一步凝聚各部门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共识,推动重大事项得到关注和解决。二是借教育行政部门之力。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由教育督导部门汇总后,提交主管部门,通过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推动力,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三是借第三方之力,加强设区市之间的交流合作。

  把握好激励和惩戒的关系 一方面要不吝用好激励手段。强化在评先评优方面的运用。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让督导结果真正得到兑现。强化在精神鼓励方面的运用。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研究总结,形成具有示范性的优秀案例和样本,全面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良性导向作用。

  另一方面要敢于运用惩戒手段。通过建立报告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复查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对落实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备案,予以曝光。对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提出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方面的“负面清单”。对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整改要求的相关利益主体,整合监管力量,敢于动真碰硬,最大程度地净化教育生态。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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