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省教育厅召开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会议


作者: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15-11-24      来源:江苏教育

  2月27日,省教育厅召开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胡金波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辖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德育处(基教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为推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引导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崇尚文明,2014年1月19日,省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在全省启动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胡金波在讲话中从“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三个方面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胡金波指出,“学礼仪”是立德树人的有效载体。“学礼仪”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是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有效环节。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在“学礼仪”中融入“爱、善、诚、勤、俭、美”六种理念和价值取向,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良好品格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胡金波阐明,“知礼仪”是崇德明礼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课堂教学主渠道、环境氛围的营造、教师模范引领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知礼仪”。通过“知礼仪”,使学生深入领会“八礼四仪”内涵,熟悉文明礼仪规范并主动践行,把文明礼仪要求内化为个人修养和行为习惯。

  胡金波强调,“行礼仪”是践礼有德的关键所在。要把文明礼仪融入日常管理,增强学生“行礼仪”的意识;优化评估督导,将“行礼仪”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开展重点探索,在局部积累“行礼仪”的特色做法。他特别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把文明礼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多方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一致性,不断提高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处拾峰处长介绍了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文件起草情况,并对落实意见精神提出了具体建议。

 

  胡金波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场景 

编辑:汤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