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童心里的诗篇”——中国·江苏第二届全国少儿诗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0 来源:江苏省文明办
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作协: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诗教乐教的滋养作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在艺术审美中陶冶情操、涵育文明,争当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文明有礼、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圆梦接班人,经研究决定, 2016年5月至12月举办“童心里的诗篇”——中国·江苏第二届全国少儿诗会。
本届诗会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对于提升和扩大江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助做好征集、宣传、推广等工作。各市教育局、共青团、作协要密切配合,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中小学生参与创作活动,同时组织老师、专家进行辅导,力争多出好的作品。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共同推动诗会取得实实在在成果。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 苏 省 文 明 办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共 青 团 江 苏 省 委
江 苏 省 作 家 协 会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童心里的诗篇”——中国·江苏第二届全国少儿诗会方案.docx
附件2“童心里的诗篇”——中国·江苏第二届全国少儿诗会.docx
编辑:李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