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别人倒霉,心里就会有种淡淡的喜悦——这种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快乐,就是“幸灾乐祸”。不可否认,我们每个人都会偶尔存在这种“幸灾乐祸”的心理。肯塔基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查理·史密斯专门做了研究,并出版了一本关于幸灾乐祸的书。
史密斯在书中认为,幸灾乐祸这个看起来有悖常理的情感,对人们来说是有适应性意义的。人们多通过社会比较,来确定自己的优势和在社会中的地位。他认为幸灾乐祸就来源于社会性的比较。一些研究表明猴子和狗也会和自己的同类攀比,因此乐于比较似乎是天性使然。
心理学家罗伊·鲍迈斯特和布拉德·布什曼将自私的冲动和自我控制之间的斗争称为“人类灵魂最基本的矛盾”,这一点从幸灾乐祸中也能窥见一斑。
生活并非事事顺心,当我们遇上某个人,并且他更受别人欢迎、爱戴和尊重的时候,我们本能地就想诋毁他,试图发现他光环背后的阴暗面。当一个偶发的事件,比如丑闻,恰恰能满足我们这种愿望时,幸灾乐祸便随之产生了。诗人克莱夫·詹姆斯在一首诗中就表达了这种情感——“听闻死对头的书正廉价处理,我内心涌起欢愉。”
从传统的定义来看,幸灾乐祸是一种消极的情绪,多产生于那些不能左右别人苦难的旁观者。但史密斯教授认为这样的划分太过狭隘了,他认为如果一个人在某人的苦难中扮演了角色,可能让情况变得更复杂,但是这样也不能避免幸灾乐祸的情绪。
然而,如果将幸灾乐祸扩展到复仇,或者其他行为上,反而会剥夺这种情绪所带来的特殊的满足感。史密斯认为,我们不应该将“幸灾乐祸”妖魔化。不要一味否认自己人性中的黑暗面,并在幸灾乐祸后过分自责。尽管这种情绪看起来有些负面,但是幸灾乐祸能提升我们的自我满足感,并且时常提醒着我们:即使那些最值得嫉妒的人也会有摔跟头的一天——我们也一样。
(原载于2014年第17期《江苏教育报·高中生周刊》)
编辑:汤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