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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生到创业基地休学创业可算学分

作者:缪志聪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中青在线

记者从今天(1月31日)下午举行的南京市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防科工企业负责人恳谈会上了解到,今后凡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将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称。

据介绍,南京市决定对两类创业人员试行9条鼓励政策:一类是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到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创业型企业的;另一类是对在宁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

根据新规,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将得到允许和鼓励,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同时,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此外,南京市还鼓励在宁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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