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举行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作者:朱 琳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6月3日,总社举行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社领导及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责任书明确了总社党风廉政建设的三级责任。社长(党委书记)是总社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社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包括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作风建设等。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责任,将依照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书第四条特别指出,非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支部书记要积极协助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共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总社“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内容之一,旨在形成一级抓一级、责任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扎实推进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