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规定,一次使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行政经费、5000元以上的科研经费,除分管领导签字外,还必须要有院长加签。”记者近日在扬州大学采访时,该校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党委书记夏泽清介绍说。这是该学院在全校开展的岗位廉洁教育活动中针对经费使用管理所制定的一项防控举措。据了解,扬州大学从2010年9月份开始,在江苏高校中率先开展岗位廉洁教育工作,通过排查不同岗位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将廉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到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如何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直是扬州大学着力破解的一道难题。开展岗位廉洁教育工作,就是该校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教育模式新突破的一次成功尝试。多年来,扬州大学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了“一二三”反腐倡廉教育模式。“一”是指一个格局,即整合全校宣教资源,形成学校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二”是指学校层面重点抓好两个会,即全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三”是指反腐倡廉教育“三个一次”制度,即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每学期至少各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在反腐倡廉教育过程中,扬州大学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在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中开展法律法规、财经纪律、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有效减少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学校坚持对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施廉政谈话制度,凡提拔到处级领导岗位或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变动,都由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新提任的科级干部按照责任网络由责任人对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校近年来开展了部门管理内体控系建设、岗位廉洁教育以及全过程大学生廉洁教育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我们要及时将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努力构建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扬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严华海表示。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