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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纪略

作者:吕玉婷 王秀良 发布时间:2015-09-10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抓住改革机遇 实现华丽转身

——南京师范大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纪略

编者按 2014年,中国教育在改革发展道路上加速前行。江苏教育素有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因改革而闻名,因改革而得益。在新的历史机遇下,江苏围绕建设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等各类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一条条教育新政密集出台,一个个改革试点项目扎实推进,一项项发展成就激动人心。应和激越的改革鼓点,本报从本期起推出“在改革的春天里,我们再度扬帆远航——全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报道”专栏,敬请关注。

在南京师范大学这所以文科类专业见长的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一直属于“发展中学院”。近几年来,该院发展态势极其迅猛,两个学科在“基本科学指标(ESI)”数据库排名中进入了全球科研机构前1%。不只是化科院,近年来,南京师大各专业的发展均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这都要归功于我校着力推进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宋永忠这样认为。

进入21世纪以来,为实现从“新型一流师范大学”向“综合性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南京师大在不断探索实践中找到了符合自身发展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之路,即建设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基本特征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让民主管理成为制度建设之始

2011年11月,在南京师大召开的第八届教代会、第十八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上,时任副校长蔡林慧作了学校财务工作报告,首次公开了学校的财务情况,教职工代表反响热烈,他们纷纷表示,“大家知道了学校的‘家底’,才能明明白白办学,民主管理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在南京师大的校园公告栏里,信息总是频繁更新,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关系到全校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一清二楚;在学校网站上,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都将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办公地点清楚地罗列出来,更有“信息公开意见箱”随时接受师生们的意见和投诉。“我们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首先就是从校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管理举措开始的。”宋永忠说。

从20世纪末开始,南京师大就将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依法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该校工会主席张志刚告诉记者,“教代会的职责就是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民主监督评议工作,以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该校教代会提案办理和答复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目前,全校所有的学院都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民主管理的平台进一步得到延伸。

同时,南京师大还通过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在对全校师生进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深化了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内涵。2011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中,南京师大在全国“211工程”高校信息透明度排行榜上高居榜首。

让教授对治学问题“说了算”

在一次学院会议上,眼睁睁看着自己酝酿出台的两项政策在教授委员会的讨论下 “难产”,南京师大地理科学学院副院长钟文辉却无可奈何,“教授们说修改就修改,认为没必要就不执行,现在已经不是行政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了。”在南京师大,这样的情景并不少见。怎么搞学术研究,如何培养人才,怎样建设教师队伍,这些治学问题都由教授们 “说了算”。

过去,学院的大事小事都由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有时碰上专业学术问题,行政领导即使拿不定主意,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作决策。

现在不同了,决策权被交到了由教授主导的学术机构——教授委员会手中,“教授治学”的优势正越来越显现。

“我校对于学院教授委员会制度的思考和设计,从2004年就开始了。”宋永忠告诉记者,由于当时在校内征求意见时出现了很大的分歧,这一制度并未能真正在学校推开,只有部分学院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自主探索。2009年,试点扩大范围,教授委员会在7个学院落地开花。截至目前,该校共有23个学院建立了教授委员会。

据南京师大副校长缪建东介绍,各学院教授委员会由教授代表或全体教授组成,运行模式不尽相同,但共同点是:无论什么决策,都要由教授委员投票表决,必须达到参会一半以上的委员同意才能通过,重大事项则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人同意。

“教授委员会开会,几乎没有人请假。”教育科学学院党委书记虞永平发现,自从成立了教授委员会,以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教授们,对学院事务变得热心多了,因为他们“感到自己被尊重了,说话管用了”。

让大学章程真正“落地生根”

“虽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高校要有章程,但直到2011年11月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之前,我国1600余所公立高等学校中,仅有30所左右的高校制定了章程。”南京师大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薛传会告诉记者,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依章程治理已成为了高校发展的必然趋势,各高校现在补的就是法治课。

2012年4月,南京师大专门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术组织负责人、师生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起草委员会,以及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起草小组,通过网络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先后学习了数十所兄弟学校的章程文本,汲取经验。

“在章程制定过程中,我校着重厘清大学与社会、政府的界限,明确大学自治的空间和范围,并将完善大学内部治理作为主要目标,通过章程解决大学的独特使命、内部治理体制、师生员工主体地位、对外开放办学、自我监督机制以及外部管理体制等现代化制度的基本问题。”宋永忠说,目前最能体现现代大学制度核心内容的教授治学已被写入章程,作为基本制度确定了下来。

在初步形成学校章程的框架草案后,南京师大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分专题组织召开了师生、学院党政领导、教代会执委等多个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先后15次对文本进行大幅度修改。“在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我校的章程草案已经报请省教育厅核准了。”薛传会说。

在看到章程制定取得初步成果的同时,南京师大校方也清楚地认识到,为了让章程真正“落地生根”,还有更多的后续工作需要完成。“我们要努力创造学习、探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氛围,只有师生员工理解章程、认同章程、自觉执行章程,大学章程才能真正成为学校‘宪章’,现代大学制度才能真正建立。”宋永忠表示。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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