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百日排查取缔私人违规补课
学校附近区域、住宅楼列入检查范围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获悉,4月10日起,私人在家或租房非法对学生进行集体补课、辅导、培训的行为将纳入乌鲁木齐市清理取缔范围。
据了解,4月10日至7月22日,乌鲁木齐将对全市非法办学办园点进行百日排查取缔,范围包括各区(县)、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辖区内的所有民办非学历教育办学办园点。同时,利用住宅楼、地下室、私人自建房等非教育场地进行集体补课、辅导、培训的教学点也首次列入清理取缔范围。据悉,该市各区(县)、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将对辖区内办学点比较集中的地方,各中小学附近,各大学、职校校内及附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据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军介绍,本次排查清理工作由街道负责组织;各区(县)民管办负责牵头协同教育、民政、文化、体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对排查出的非法办学办园点进行检查认定;各区(县)教育局负责按法律程序下发通知书,规定期限依法责令停止办学。对排查登记认定的非法办学办园点,由各区(县)民管办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照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取缔。凡由于监管、排查、摸底不细,漏查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据了解,近几年,乌鲁木齐市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截至2008年底,该市共取缔年审不合格和非法办学办园点232个。
编辑:丁亦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