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天津市教委要求各院校要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育人作用,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协调、和谐发展的育人工作机制,建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体系。
为努力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天津市要求各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财务、教务、就业、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助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分析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需求、困难特点、心理特点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状况;组建由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代表、辅导员、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机构,负责对学生困难程度进行评议;各院、系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本院、系的资助育人工作;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和班主任在资助工作中的作用。
天津还要求各校要多渠道地开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入学期的立志教育、在校期的成才教育、毕业前的立业教育,加强人文关怀,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素质和综合素质。
编辑:丁亦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