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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禁以借读名义招择校生

作者:俞路石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安徽禁止以借读名义接收择校生

在中小学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日前正式出台。该方案对中小学的招生行为、办班行为、教学行为、收费行为、教师行为以及教材管理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范。

安徽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30%,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收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

安徽省强调,全省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得组织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安徽省还将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对县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违规行为,将给予停止当年评优评先及停止政策支持的处罚。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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