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立平)为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江苏省高邮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通知要求高邮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九个严格”。
《通知》明确,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一是要严格招生宣传行为。招生宣传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不得误导学生、家长,招生简章、宣传资料必须符合招生政策规定。二是要严格招生方式方法。幼儿园坚持依法、免试入园,坚持属地招生、就近入园,坚持严守标准、规范收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坚持划区、就近免试入学。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一律凭中考成绩,在规定的计划内按照服从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三是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政策必须公开透明并应向社会公布。
《通知》明确,在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方面,一是要严格禁止无序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招生程序,遵守既定的招生时段要求,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作出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二是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三是要严格禁止有偿招生。各学校参与、协助招生的个人不得借招生牟取私利,不得接受吃请和馈赠。
《通知》还强调,在强化责任追究方面,一是要严格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三是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在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整改,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校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高邮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