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切实维护和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权益。近日,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扬州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扬州市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细则》规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和认定程序,生活补助、政府助学金发放要求,宏志班经费管理等。
《细则》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政府助学金助学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使用流程,及市直学校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应履行的责任。
《细则》强调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政府助学金发放要直接上卡,资金要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细则》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助学专项资金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
编辑:汤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