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马利丽)近年来,扬中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把好“四关”:
一是选聘关。 实行新教师逢进必考,建立健全新教师“综合考核,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制度;推进教师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合同制和岗位合同制。
二是培训关。 与北师大、苏州大学合作,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大力实施“名师工程”;骨干教师评选向农村学校倾斜,农村学校骨干教师覆盖率达100%,全面提高了城乡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交流关。 全面推进城乡、校际之间的师资流动,实施城乡结对全职交流制度。去年以来,共交流336人,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15%以上,其中跨学段交流19人。
四是绩效考核关。 制定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按时、按标准兑现到位,确保不低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在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农村学校教师更多的政策倾斜,充分调动了全市广大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扬中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