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加强义务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泗洪县教育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泗洪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明文规定县级财政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统筹用好各种经费,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依法、足额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在此基础上,成立“县级教育经费结算中心”,设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建立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充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不断完善扶贫助学体系制度建设。 在出台《泗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通知》的基础上,该县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2012年,共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3400万元,发放免费课本46万套。积极争取资金,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发放政府补助526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1696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发放政府助学金678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职业学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510万元,发放职业学校学费补助金1038万元,惠及学生4万人次,扶贫助学实现全覆盖。
三是不断加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该县建立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泗洪县政府关于确保中小学新增危房当年消除的决定》和《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并同时下发了相关的实施细则。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9月份,泗洪县召开了全县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推进会,下发了《泗洪县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制订了全县乡镇学校新的规划布局调整方案,编制了新的规划设计文本,召开了全县乡镇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观摩推进会。校安工程完成加固改造面积2.7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9.5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1.63亿元。撤并村级小学43所,组建了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四是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连续多年,该县严格对照宿迁市统一制定的中小学学期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表,进行教育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及时开具足额且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费。该县教育局和纠风办先后出台了《泗洪县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关于清查整治违规补课及有偿家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中等学校招生纪律的通知》等文件,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等形式,积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止和处理了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制定了《教育系统机关作风暨行风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泗洪县校长廉洁自律行为“十不准”》等四项规章,多次组织专项督查,开展了“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学校评机关”的“四评”和校级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活动。
(泗洪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