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于班)为真正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在全县建立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东海县扎实做好教育督导工作。
理清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以“督政”为重,促使政府行为到位;以“督学”为本,促使办学行为规范。坚持“监督”与“指导”相结合,以“监督”为手段,促依法治校,创人民满意学校;以“指导”为根本,促管理规范,办人民满意教育。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建立定期研究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机制,研究解决影响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的突出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督导水平。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督导队伍建设要求,经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聘请部分教育督导专家组成员,从而,提高督导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 维护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肃治理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严禁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及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奖惩。确保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加大督查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依据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工作有关规定,深入学校、走近教师、面对学生、接触家长,随机进行调查暗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交流,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将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公开曝光,行政问责,进行严肃处理。
(东海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