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赵永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招生管理,全面规范招生秩序,日前,泗阳县就招生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全面规范招生行为。
规范招生宣传。 各学校招生宣传方案必须报经县招生办批准和备案。招生宣传应展示教育成果和办学特色,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诋毁其他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或参与招生宣传咨询活动,不得进入校园或在其周边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各生源学校不得向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提供毕业生信息。
遵守招生规定。 所有招生学校不得以学校组织考试、面试方式选拔新生。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违规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全省统一电子学籍。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按学期或学年收费。
杜绝有偿招生。 要求各招生学校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招生,不得事先作出任何录取承诺,不得提前与考生及家长签订任何形式的入学协议。各生源学校和相关人员不得收取招生学校给予的钱物、有价证券和购物卡等,不得接受与招生有关的宴请和馈赠。
提升服务水平。 县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专门成立招生政策咨询机构,设立咨询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工作。
畅通举报渠道。 县教育局通过县电视、报纸、教育网、手机网、学校公示栏公布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政策、办法等信息以及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泗阳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