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马利丽)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扬中市中小学分管校长分类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要求,7月15日下午,教育局组织对全市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中小学分管德育校长进行分类考核。各中小学、局直单位在职副校级以上领导和局机关全体同志观摩了本次考核活动。
考核分小学校长组、中学分管德育校长组和小学分管德育校长组进行, 37名校级领导以饱满的热情、激昂的语调,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在教育沃土上耕耘的感受、思考和收获,表达了对学校(德育)三年发展规划实践与思考的独到见解,充分展示了自身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来自镇江教育界的15位专家评委分别对专题演讲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
本次分类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注重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将综合素质考核与履行职责情况、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学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考核对象实行科学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对于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基本合格者进行诫勉谈话并调整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问责并免除其相关职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年度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扬中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