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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三项先行工作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

作者:周竹生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本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布局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丹阳市以三项先行工作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

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 多渠道筹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市核定比例。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增长一提高” 的要求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市核定比例,确保各学段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校舍维修经费高于省定标准并逐年增长;加快、加大偿债资金的投入,确保2015年基本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债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贫困家庭幼儿入园免费政策。具体工作为:

规范教育税费管理。 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职教统筹基金要足额征收,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建设、“校安工程”,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政策,计提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优化教育事业投资。 将教育事业项目纳入公共投资重点,在规划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编制基建投资计划、实施基建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教育的实际需求,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通过置换、转让、拍卖、租赁等办法盘活教育闲置资产。闲置教育资产处置继续享受减免收费,处置所得收益全部返还教育部门,用于学校“校安工程”,偿还教育建设债务,或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鼓励民间资本投入。 鼓励、引导镇(区)、企事业及民间资本投资教育,鼓励镇(区)建立教育发展基金,用于区域内奖励优秀师生,资助特困学生,发展教育特色。各镇(区)要在积极履行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主办职能的基础上,积极尝试以“比例分担、以奖代补”等措施,筹措义务教育学校塑胶跑道、教育装备改造、学校特色建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支持学校改善条件。

全面落实教育布局规划。 根据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出台《关于丹阳市教育布局规划(2012-2030)的实施意见》,并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政策,将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基本满足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和市民接受各类继续教育的需要。进一步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落实小区配套政策,控制办园规模,到2016年新改扩建幼儿园16所左右;义务教育合理布点学校,控制服务半径,到2016年新改扩建学校10所左右;普通高中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规划,做大做强城区优质高中;职业教育加快职教园建设,确保2013年完成职教园主体工程建设,2014年完成全市职业教育整合。进一步促进教育配置均衡,按照省定标准推动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的改造和新建,使城乡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绿化面积等达到省定现代化学校标准,做到校园布局科学合理,校舍风格基本一致。

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加快推进校安工程,制定并完善2013-2017年校安工程规划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工作,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加固和重建(新建)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继续筹措安排与校舍加固改造任务相应的资金,确保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完成“校安工程”,到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校舍符合国家抗震设防要求。加快更新教育装备,到2016年,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并按省颁标准配建塑胶化跑道。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食堂、宿舍、厕所、饮用水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按《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标准》配备实验实训装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按省定标准完成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数字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工程,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分批创建数字化校园,到2016年,达省定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的学校比例不低于90%。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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