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秦金星 居思兵)日前,高邮市教育局召开2013年暑期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家教和在社会办学机构(办班点)兼课问题的情况通报会议,此举意味着该市在重点整治有偿家教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介绍,6月底,高邮市教育局先后印发了《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界定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公布了具体的处理办法,同时建立全市6000多名在职教师个人信息库,开通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并成立专项检查组,随时进行突击检查。
连日来,该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突击检查、现场摄像、问卷调查、蹲点守候、调查询问等方式,共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办班点)6个,查处违纪教师25人,并要求相关办学机构解散学生,退还补课费,停止违纪行为。根据《通知》规定,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律调离教学一线岗位,当年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3个月或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工作津贴,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省特级教师、市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后备人才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另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的,一年中查实1次,校长负管理责任,取消当年个人评优评先资格;一年中查实2次,该校不能参加当年各类先进集体评选。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