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泗阳:“四举措”确保联络员制度的有效落实

作者:张绍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绍久)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学校管理工作水平,泗阳县教育局决定建立学校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制度旨在以学校联络员为载体,通过“进校门、知校情、解校难”的联络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质量,加大服务基层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联络员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增强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的理论素养与能力,善于沟通、协调,学会分析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指导基层工作的水平。

二是深入校园,指导、协调、解决问题。 联络员除做好常规性工作之外,要不定期地到联络单位联系走访,既要关注基层单位的领导、教师和学生在思想方面的疑惑,多做说服、解释工作;更要关注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具体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 联络员深入基层,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特别是对一些薄弱学校、普通学校,要及时给予分类指导。同时,更要关注了解基层单位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加强宣传,整体推动泗阳教育的发展。

四是明确联络员工作纪律。 联络员深入学校工作期间,不得接受学校宴请、礼品、单独交通接送等。

(泗阳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