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琦)为全面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以建设区域教育中心为引领,以创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抓手,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日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项重点任务。到2020年,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支持在徐高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全面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要求。
在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方面,强化政府职责,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和示范区建设,围绕“增量提质”总体思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强化农村幼儿园和城区薄弱幼儿园建设管理。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加快新建、改建普惠性幼儿园进程,到2015年,全市新建、改建幼儿园298所,所有幼儿园均为合格幼儿园,90%左右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到2020年,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初步建立,学前1年免费教育基本实现。推进学前教育提优工程。加大优质幼儿园创建力度,到2015年,省优质幼儿园达到70%,到2020年,达90%以上。推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工程。全面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育儿观,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快推进学前教育课程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建成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编制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对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加强每一所学校的软件、硬件建设。对生均教育教学资源不达标的学校,要采取调整施教区范围、缩减招生规模等措施使其尽快达标。实施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加大对城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办学点的扶持力度。控制学校规模,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小班化办学。健全校长和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生比例,严格控制择校生数量。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在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方面,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消除超规模、大班额现象。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引导学校结合自身办学传统和学科优势,打造办学特色;发挥名校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四星级高中在其他普通高中举办“特色班”、“实验班”。加强内涵建设,健全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四星级高中教学水平视导督导机制,形成覆盖所有普通高中的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化实验教学基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优质高中创建力度,到2015年,全市新创建四星级高中13所,35%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四星级标准,90%左右的普通高中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优质普通高中全覆盖。
在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方面,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办学体制、发展方式、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以高校、职业院校和龙头企业为主体,集中力量打造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职教集团,构建中职、高职、本科有效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集约发展推动品牌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实训基地建设的提档升级,推进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深入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扩大中高等职业教育联合培养规模,推行中等职业教育“2.5+0.5”、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4.5+0.5”人才培养模式。到2015年,建成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8所;2020年,建成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15所,中高等职业学校95%左右的专业课内容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衔接,基本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责任也做了明确,要求市、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编制、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保、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外事、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各地要把教育现代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研摸底,掌握本地区教育现代化达成度。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听取1-2次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地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创建方案,排出建设项目和进度安排,落实各部门创建责任,确保创建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要落实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多渠道筹措教育现代化建设资金,确保教育经费符合“三增长”法定要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落实土地出让收益10%计提教育资金政策,并全部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形成重点向学校内涵建设、课程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投入的导向,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6至8倍的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小学教育标准的50%以上。建立教育债务化解控制机制,积极化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徐州市政府将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目标考核,按照序时进度和目标任务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以年度目标的达成确保全市按序时进度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
(徐州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