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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规定师德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绩效工资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记者从江阴市教育局了解到,江阴已有对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评判标准及处理办法,每年年底甚至会给每名教师的师德进行打分,不合格者所受到的最轻处罚也会是取消其当年的绩效工资。

据了解,《江阴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2007年10月印发使用的,2012年9月进行了修订。

低于80分,师德不合格

记者在《细则》上看到,考核办法分为七个部分。首先要爱国守法,该项总计15分,随意停学生课的一次扣5分,剥夺学生上学权利的扣10-15分;其次是要爱岗敬业,该项总计20分,迟到、早退、旷课视情节扣10-15分,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一次扣3分;第三是关爱学生,不保护学生安全扣10-15分,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的视情节扣5-10分;第四是教书育人,公开排列学生考试成绩名次扣5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扣5-10分;第五是为人师表,在课堂上接打手机视情节扣10-15分,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以各种理由勒索学生及家长的扣10-15分;第六是终身学习,教学成果或论文弄虚作假的扣15分;第七是一票否决制,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及败坏声誉等行为的将直接否决,不得评优。总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

江阴市教育局工会罗主席表示:“考核标准很严格,各校给自己的老师打分,首先是备课组中的老师互相打分,其次是年级组给老师打分,个人还要写总结,之后学校的领导还要再打分。最终考核不合格的会取消当年的绩效工资,不得评优,情节严重的还会另有处罚。教育局平时也会接受群众举报,哪位老师有违反师德的行为,一经查实也会算入师德考核内,整个考核流程比较多,所以学校、老师一般也做不得假。不过《细则》的制定主要还是用以规范和约束老师的一些行为,让老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行为更加规范。从近几年的考核情况来看,不合格现象还是比较少的。”

脾气急的老师有耐心了

江阴市区一所小学的副校长告诉记者:“《细则》的规定确实很严格,不过也都是我们老师理应做到的,学校年底也会对每位老师有公正的评判。《细则》实施后确实很有效果,老师们的教学行为也越来越规范了,一些脾气比较急的老师现在也变得更有耐心了。”

从江阴市教育局给出的数据来看,自从《细则》实施后,有关教师师德的投诉确实更少了。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的陆科长表示:“几年前,每年仅体罚的投诉就有几起,最多的一年好像有四例,违反社会公德的举报也不少见。最近几年,每一两年才会有一个体罚投诉,去年出现了一例,今年到现在都没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举报更是难得一见了。经举报后并查明属实的,我们会把情况反映给工会,计入当事教师的考核分数内,情节较轻的可能就会取消当年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有的可能计入下一年甚至更久。”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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