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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区重拳治理有偿家教

作者:于 洁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于洁)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突出问题,日前,姜堰区纠风办、区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治理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采取强有力举措,重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以达到全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得到根本性改变,反映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投诉基本消除。

一是对有偿家教行为有了新界定。 首次将“提供有偿食宿、托管” 等行为纳入“变相有偿家教”范围,规定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影响为本校学生进行有偿食、宿服务,不得将自有房屋出租给非法办学机构和个人或用于为本校学生提供食、宿服务。教师自有房屋用于出租,一个房间至多出租给一个家庭主体。其次,将正常辅导和有偿家教区分开来。教师可以应亲戚朋友要求,为其孩子提供辅导,但每天课外辅导不得超过三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教师辅导和房屋租赁(借)要报告备案。

二是着力消解有偿家教存在的社会基础。 要求各校强化服务,利用校信通、校园网、QQ群、微信、电子邮件等载体建立快速答疑平台,安排教师在节假日、放学后值班,在线解答,解决学生课后学习的需求;建立课堂教学质量管控机制,消除家长对“课上不讲课后讲”的担心;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放学,解决家长放学后不能及时接孩子需要托管的问题。

三是重点解决有偿家教发现难、查处难的问题。 一是建立教师基础资料信息库。二是公开举报电话,实施有奖举报,举报查实的,每件奖励2000-5000元。三是设立社区观察员。四是细化检查方式,要求学校每学期对五分之一以上的家长、四分之一以上的学生访谈或面谈,每天跟踪网上舆情,同时请媒体参与明查暗访。五是健全三级核查队伍。学校由一名副校长牵头,明确责任科室,配备核查人员;教育局由监察室牵头,督导室等职能科室配合,必要时从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若干工作小组;问题突出的,由区纠风办牵头,协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重点核查。

四是增强治理有偿家教的震慑力、惩处力。 对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除按规定实施“师德考核不合格、退出违规所得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实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不得评优评先及申报高一级职称、取消荣誉称号、调离原学校后在全区学校范围内重新安排岗位,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和予以解聘”等处理;对不能界定为有偿家教但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实施“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待岗处理或调离原学校”等处理。

五是构建职责分明的工作机制。 强化学校治理有偿家教的主体地位,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规定各校自查发现并处理的和主动配合核查或共同核查后被查实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违规事件,均不影响学校考核,调动了学校治理有偿家教的积极性;但对管束不力、督查不严的学校,要追究学校和校长的责任。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出台前,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并经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大法工委进行了审定。《实施意见》体现了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真治理、零容忍,是对有偿家教最有效的震慑、最有力的打击。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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