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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出台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指导意见

作者:周竹生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学校如何应对处理,丹阳市教育出台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指导意见,告知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及时、科学施救;学校要在24小时内拨打95518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应的学校保单号;要善于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规,依法妥善处理。

针对学校安全事故易发和发生之后对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存在纠纷的实际,丹阳市教育局出台的意见旨在指导学校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教职工的安全培训,使学校知道在工作中如何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时,如何紧急救助;在事故善后处理中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担责。意见就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完善校园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措施,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对如何健全组织,明确安全职责,细化制度,抓好常规管理,完善校园安防体系,提高防范能力提出了详尽的指导要求。

(丹阳市教育局)

【附】 《关于完善校园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的意见》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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