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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徒:坚持依法治校 规范办学行为

作者:徐润福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徐润福)镇江市丹徒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家长、社会对丹徒教育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坚持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区化”待遇,100%在公办学校就读。整合学校、街道、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关工委等教育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全方位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确保每个残疾儿童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全区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依法规范收费行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完善落实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教育收费监督长效机制,强化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让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畅通信访渠道,加大违规教育收费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依法规范教师管理。 以“三名”活动为抓手,以“八要”“八不”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全面实施绩效考核,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度重视教师的培训和学历进修,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等合法权利,制止一切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查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教谋私等师德失范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双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严控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确保师生法定休息权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违规跨施教区组织招生和违规收费,各校不得分快慢班、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热点普高指标生比例提高到70%。

依法维护校园安全。 各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利用寒暑假和各种节假日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对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青少年维权岗”,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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