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蒋宜贤)丰县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形成全县上下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
一是联系学校制。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做到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经费优先考虑、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县四套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一所学校,把教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等看待、同步指导。县教育局按照党建联系点对口扶助农村薄弱学校,有效解决农村学校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是定期议教制。 每年召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教育工作,确定重点推进项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解决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对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些具体问题,明确由县长办公会不定期研究解决。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出台了《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及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三是责任追究制。 县委、县政府把教育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形成全县上下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县委、县政府与各镇签订教育发展责任状,要求各镇、各部门在教育经费筹措、控辍保学、校园安全、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影响教育均衡发展的,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四是工作考核制。 建立健全教育均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教育发展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体系,按季督查,年终考核。
(丰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