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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作者:周丹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丹) 2014年无锡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坚持既定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在以下方面做重点强调。

1.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2014年1月14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教育厅转发了此文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2014年5月1日,《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对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学校管理等均做出科明确规定,这些都为初中规范办学和招生提出了法律法规性要求。

2. 切实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 2013年8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2014年1月江苏省教育厅修订印发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在省里全面建立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我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已和全国、省学籍管理系统对接,均采用学籍档案数据作为基础数据进行网络化管理。今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新生入学后,各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将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移交对口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负责在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并逐步完善学籍档案。各初中学校根据新生名册发送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初中学校报到。任何学校均不得接收不具备规范学籍手续的学生。

3.坚持初中学校免试入学政策。 所有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进行新生择录。其中民办初中可以根据办学特色和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可以采取能力测评、面试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学校如需了解报名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有关小学应予以支持配合。

4. 坚持招生工作规范公开。 今年明确要求,小升初工作开始前,各地、各单位要主动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对口升学方案、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信息,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 强调招生宣传应实事求是。 要求各初中学校组织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尤其强调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和家长。

(无锡市教育局)

【附件】 锡教发〔2014〕88号 关于印发二○一四年无锡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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