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苏教办基[2014]6号)精神,无锡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实施无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
开展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意在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校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和必要的活动场地,丰富课程内容,建立稳定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全体教师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通知》明确,创建范围为全市各中小学校(含职校、特校),从2014年起,每两年在全市创建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