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祥忠)面临暑假,新学年的招生工作也即将开始,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结合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2014年镇江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2014年京口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严肃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行为。
该区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认真把握、规范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统一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招生日程。各类学校招生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服从区教育局宏观调控,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在招生工作中,各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严禁无序招生,努力减缓招生矛盾,确保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该区通过调研,及时更新调整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的划分,要求各学校招生前,把施教区范围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提前15天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坚持阳光招生。
同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不得跨辖区、跨施教区招生,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为标准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幼儿园招生要按省、市要求严格控制班额。
该区要求各校针对就读手续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学校办理入学、转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不得收费。对于施教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口子女办理入学、转学,学校应有专人负责登记,及时上门调查,审核并指导做好就读需准备的材料。同时,经由教育局审批、盖章并出具《外来人员子女就学安排单》集中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此外,教育局还设立了外来人口子女入学专项资金,用来鼓励学校接受外来人口子女入学。
该区针对新学年招生工作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领导责任。对于因学校拒收、推诿、拖延而上访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局在登记、核实后将记录作为考核学校招生工作的依据。
(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