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德胜)2014年以来,扬州市建立健全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构建集群式帮扶体系。 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为帮扶主体的集群,以“分类整合、区域集中、逐步放大”为帮扶对象的集群,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教育帮扶工作的网格式、立体化覆盖。上半年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43.1万元,受益学生586人,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21.3万元,受益学生1348人。
二是大力实施宏志班助学工程。 提高“宏志班”困难学生补助,将义务段初中生活补助每生每年从1000元、800元、600元提高到1600元、1400元、1250元,将高中助学金从1200元、1000元、800元提高到2000元、1700元、1500元。2014年春学期按照新标准发放宏志班初中生活补助19.186万元,受益382人;高中生活补助15.48万元,受益 611人。
(扬州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