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姜堰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作者:乔小军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记者从姜堰市教育局获悉,该市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出台。

今年,姜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和“入学通知书”制度。

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学,也不得跨施教区范围招生。农村小学、初中施教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农村小学负责向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农村中心初中按本镇中心小学提供的小学毕业名册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城区学校根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供的新生名册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除励才实验学校按民办性质继续招生外,其余学校和撤销并入公办的学校将全部停止招生。

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市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动员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确保入园率达90%以上,并按照要求控制班级学额,统一建立幼儿学籍电子档案。

目前,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建卡工作正在进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建卡情况摸清学生人数分布情况后,划定施教区范围,确定具体的招生名额。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