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泰州:农村学生秋学期免费住校

作者:顾 佳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泰州日报》

记者3日从泰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学期,泰州市5万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将免费住校。其中约5000名家庭困难的寄宿生可享受每年500元-750元的生活补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中小学暂不执行此规定。

据了解,从今年春学期起,泰州市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实行免收住宿费后,市区(包括海陵区、高港区、经济开发区)按照不低于免收住宿费前住宿生缴费标准,安排免收住宿费补助资金,四市也由当地财政部门列入学校预算予以保障,其中宿舍水电费、零星修缮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条件必须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寄宿生家庭距学校的距离由各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包括生源情况、道路交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原则上控制在小学生2000米以上,初中生3000米以上。

此外,今年春学期起,泰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也相应提高,每生每年370元,初中610元。

在免收住宿费基础上,泰州市继续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750元标准,将向约5000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