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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中职校两类学生免学费

作者:陈可 高俊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南通网

4日,市财政局透露,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财政部门已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执行,2009 年秋季学期已收取的学费,将在2010年予以退还。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5%确定,市财政按照5%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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