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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孤儿大学新生可获救助金1.22万

作者:甘培华 余宽平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中国江苏网

近日,镇江市慈善总会出台了《孤儿养育费实施慈善资金救助的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孤儿大学新生可获慈善救助资金1.22万元。

《办法》规定,市区(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上无亲属抚养的未成年人(18周岁内),慈善救助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市区(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在校读书的18周岁以上的孤儿学生,慈善救助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孤儿大学生新入学当年每人一次性救助学习费用5000元;高中、职高学生每人每年救助学习费用1000元。

按《办法》规定,孤儿大学新生每月享受600元生活费,一年就是7200元;如果是孤儿大学新生则同时享受一次性慈善救助资金5000元,两项相加,共计可获1.22万元。

慈善救助资金申请程序是:孤儿应在当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填表、公示并办理《儿童福利证》;18周岁内未成年孤儿,由市民政部门统一汇总登记造册,并将汇总表、个人申请表和《儿童福利证》复印件各一份,分别交市、区慈善总会办理慈善救助手续;18周岁以上在校读书的孤儿,由孤儿本人携个人申请表、学校意见和《儿童福利证》或市民政局证明,直接到市慈善总会办理慈善救助手续。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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