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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中小学秋学期收费标准出台

作者:李 静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25日,泰州市区今年秋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继今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和体检费取消后,这次,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的体检费收费也取消了。

据了解,今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春学期的一致。其中,小学作业本费是22元/生·学期,初中是38元/生·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费是10元/生·学期(农村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则按物价部门已核定的标准执行。

与去年相比,今年秋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的收费项目不变,仍为学费、择校费、代办费和住宿费。

其中,学费的标准是,四星级、三星级高中及省重点高中为850元/生·学期,二星级、市重点高中为650元/生·学期。

择校费每生不超过3万元。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去年秋学期的代办费包括教材(含磁带)、簿本、讲义、社会活动实践费和体检费。今年首次取消了体检费。该费用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不得再向学生收取。

今年代办费的标准,高一为470元/生·学期,高二为345元/生·学期,高三为205元/生·学期,分别比去年下降了15元、10元和5元。

住宿费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此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教材、作业本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后按实收取。民办高中代办费参照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标准执行。

此外,各地各学校还将继续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和补助工作。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人员的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凭有效证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住宿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2元/天,初中生3元/天。学生在校天数按每年250天计算。在高中及以上阶段公办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孤儿免收学费、书本费,其余对象减免50%以上的学费并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帮助。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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