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南京:15条教师礼仪建议涵盖举止教学与社交

作者:陈瑞昌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积极回应政协委员提案

南京发出15条教师礼仪建议

“指甲要清洁,正常修剪;坐姿须端庄,入座忌争先、忌满座;出席正式晚会须穿正装;要对网络留言板上自己的言论负责……”9月14日,南京市教育局下发了《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包括形象与举止礼仪、办公与教学礼仪两部分,涵盖着装、举止、教学、社交、网络等日常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

“没想到我的提案,市教育局如此重视,这么快就有了回音。”市政协委员毕大容介绍说,他今年提交了一份提案,希望市教育局在现有的《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中小学教师职业着装、仪容仪表等礼仪规范,方便老师平时对照使用。

据介绍,2009年,南京市教育局就制定下发了《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试行)》。今年,收到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后,专门组织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礼仪建议,供全市教师参考使用。这本礼仪建议将作为新教师上岗前研读的第一课,成为每位教师案头的必修本。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