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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强化校园安全责任追究

作者:马广伟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侵害师生的恶性案件,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沂市教育局日前正式施行“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全市所有教育工作者均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工作职责,做到人人、处处、时时讲安全,扎实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引导。

据了解,新沂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技能训练,及时完善安全设施,健全安全隐患监控、排查、排除机制,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档案,明确责任分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此外,该市教育局还建立了快速反应报告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重大安全事故,各级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之内向上级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对校园安全工作出问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管理规范、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市教育局将给予适当奖励。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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